土 地 征 前 告 知
熊河镇国强村:
因经济建设的需求,我局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用于江陵县2018年度第4批次(增减挂钩)城市建设用地。为?;け徽鞯丶寰米橹团┟竦暮戏ㄈㄒ?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,现将江陵县2018年度第4批次(增减挂钩)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有关情况告知如下:
一、拟征收江陵县熊河镇国强村集体土地7.5882公顷,其中农用地3.6755公顷(含耕地3.668公顷),建设用地3.9127公顷。征收后拟采取 “招、拍、挂”的出让方式供地。
二、根据我县近几年的物价水平及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,确定被征耕地平均年产值为2.595万元/公顷,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补偿倍数分别按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和12倍计算,其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53.0514万元/公顷(包括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青苗补偿费),征地补偿费总金额为402.5644万元。
三、从告知之日起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,征地时一律不予以补偿。
四、被征地单位集体组织和农民对以上告知内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,如对以上告知内容持有异议,要求听证的,请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依照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》向江陵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,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或无异议。
特此告知
江陵县国土资源局
2018年5月18日
土 地 征 前 告 知
熊河镇荆干村:
因经济建设的需求,我局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用于江陵县2018年度第4批次(增减挂钩)城市建设用地。为?;け徽鞯丶寰米橹团┟竦暮戏ㄈㄒ?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,现将江陵县2018年度第4批次(增减挂钩)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有关情况告知如下:
一、拟征收江陵县熊河镇荆干村集体土地0.302公顷,全部为耕地。征收后拟采取 “招、拍、挂”的出让方式供地。
二、根据我县近几年的物价水平及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,确定被征耕地平均年产值为2.595万元/公顷,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补偿倍数分别按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和12倍计算,其征地补偿综合标准为54.495万元/公顷(包括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青苗补偿费),征地补偿费总金额为16.4575万元。
三、从告知之日起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,征地时一律不予以补偿。
四、被征地单位集体组织和农民对以上告知内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,如对以上告知内容持有异议,要求听证的,请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依照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》向江陵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,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或无异议。
特此告知
江陵县国土资源局
2018年5月18日